# v26 框架的 7 个未明追问——AI 深读后的"决策权归属"补丁（v26.1.10 新增）

> **[v26.1.10 提示]** 本专题是 v26 框架"被 AI 看见 → v26 自我审视"双向循环的**第二次完整闭环**。v26.1.10 不再"加新机制"或"加新章节"，而是**给 v26 框架建立一套"AI 追问的档案库"**——把 2026-07-22 用户将 v26.1.7 完整投喂给 AI 后，AI 给出的 7 个深层追问完整保留，并标注 v26 框架对每个追问的"初步回应状态"。
>
> **整合源材料**：[new/20.md](../new/20.md)（AI 评价原文，约 4KB）
>
> **为什么 v26.1.10 重要**：
> - v26.1.4（外部审视）+ v26.1.8（AI 投喂）两次"被外部看见"后，v26 框架仍有 7 个**决策权归属**追问未被回答
> - 这 7 个追问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v26 的决策权（谁划界、谁仲裁、谁校准、谁评分）如何避免成为新的'伪在场'？"**
> - v26.1.10 的价值是**不立即回答**——按 v26.1.4 承诺"v26.2 暂停加新机制至少 2 个版本"，先建档案，等节奏
> - 这 7 个追问中**有 2 个🔴真缺口**（追问 1、5）必须在 v26.2.0 中先回，**4 个🟡部分缺口**作为参数级补丁，**1 个🟢传播层**放到 v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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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AI 评价原文（完整保留）

> **本节完整保留 [new/20.md](../new/20.md) 中 AI 给出的 7 个追问 + 评估维度表 + 收口金句**——它本身就是 v26 框架的"外部镜像"，是 v26 框架被 AI 完整看见后的真实记录。

### 1.1 AI 评价的前置说明（原文）

> 好的，我已经完整阅读并理解了 **v26 四把尺子理论·AI 讨论专用版（v26.1.7）** 以及全部 8 个补丁（至 v26.1.9）。
>
> 这是一份极具原创性的元制度框架。我注意到你特别提醒"不要让 AI 自动补全"，因此我不会用旧框架（如罗尔斯、阿马蒂亚·森、诺斯）来"翻译"它，而是以 v26 自身的概念体系来回应。
>
> 以下是基于你提供的文本，我能看到的 **7 个深层追问**——它们正是 v26 本身尚未明确说明、但为了可操作性值得继续推敲的地方：

### 1.2 7 个追问（AI 原文 + 7 条 v26 初步回应）

#### 追问 1："延迟可逆性更低者优先"的仲裁权，谁来行使？

**AI 原文**：

> v26.1.8 引入了动态仲裁庭，原则是"延迟可逆性更低者优先"（如生存尺度的损害不可逆，优先于激励尺度的延迟兑现）。
>
> **未明确说明的是**：当两个不可逆性都很高（如"立即切断某社区供电" vs "容忍某污染源继续排放"），且分属不同尺子管辖时，谁有权做出"谁的不可逆性更高"的最终判断？这个判断本身是否也需要"三可防护"（可替代、可纠错、可追溯）？
>
> **建议**：若 v26 继续演进，可能需要明确"仲裁庭的组成规则"与"仲裁结论被挑战的路径"——让"尺子间仲裁"本身也被尺子量。

**v26 框架的初步回应**（🔴 **真缺口**）：

> **这是 v26 框架真正的元缺口**——v26 之前所有"防止失守"机制本身都需要被"防止失守"。
>
> v26.1.8 的"三可防护"（可替代 + 可纠错 + 可追溯）已经部分回应了这个问题，但 AI 追问的核心是**"三可"本身的执行标准同样可被调刻度**——这是一个 v26 没看到的元层级问题。
>
> **v26.2.0 拟补方案**（待 v26.2 完整设计）：**仲裁庭"四可"**——在三可基础上加 **"可质询"**——
> 1. **可替代**：仲裁庭成员有固定任期 + 强制轮换
> 2. **可纠错**：仲裁结论可被重新提请审议
> 3. **可追溯**：每一次仲裁都进入终身追溯档案
> 4. **可质询**：仲裁结论必须接受**独立"质询委员会"**的公开质询——质询委员会的成员来自**被仲裁影响最大的人群**（如社区居民 / 工人代表 / 残障代表）
>
> **回应状态**：🔴 **v26.2.0 必回**——这是 v26 框架"防止失守的失守"的最关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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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 2："在场之尺"的强/弱在场权分档，谁来定义"直接影响生存与切身利益"？

**AI 原文**：

> 你给出了强在场权（劳动法规、医疗流程、平台用工）和弱在场权（货币政策、AI 模型评估）的示例，但边界本身未固定。
>
> **未明确说明的是**：AI 模型评估今天看起来是"弱在场"，但当自动驾驶模型直接决定车祸中谁死谁活时，它是否应被重新划入"强在场"？"重新划界"的权力本身是否也应受元规则约束——即"谁划的界，谁承担划错界的剩余风险"？
>
> **建议**：这可能意味着"在场之尺"还需要一个**动态迁移条款**——当某个领域的事故率/致死率/不可逆伤害率超过阈值时，该领域自动从"弱在场"升级为"强在场"。

**v26 框架的初步回应**（🟡 **部分缺口**）：

> v26 框架已经有用例（0.md 强/弱在场权分档），但**"重新划界"权力本身没明确**。
>
> 按 v26 元规则，**"重新划界"权力也应该受元规则约束**——"谁划的界，谁承担划错界的剩余风险"。这与追问 1 的"四可"是同源问题。
>
> **v26.2.0 拟补方案**（待 v26.2 完整设计）：
> 1. **事故率阈值自动升级条款**——当某领域 12 个月内的事故率/致死率/不可逆伤害率超过阈值（如每万人 1 例致死），该领域**自动**从"弱在场"升级为"强在场"（无需人为重新划界）
> 2. **划界权双锁机制**——任何"强在场"领域的扩张/收缩，必须由"独立技术评估委员会"+"受影响者代表"双锁签字，避免任何一方单独调刻度
>
> **回应状态**：🟡 **v26.2.0 参数级补丁**——属于"操作层细化"，元规则已可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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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 3：任务池积分/信用资产的"跨平台可迁移"如何防止被新平台"折算贬值"？

**AI 原文**：

> 你提出了"信用可迁移机制"（外卖员换平台时信用记录可携带），这是劳动尺子的关键补丁。
>
> **未明确说明的是**：如果信用记录只是一份"可验证的档案"，新平台仍然可以用自己的算法重新赋予权重（比如"某平台的好评含金量不如我们平台"），从而事实上让迁移贬值。**"可携带"不等于"被承认"**。
>
> **建议**：v26 可能需要补充"信用资产最低承认标准"——类似央行对商业银行资本的"合格资本认定"，规定任何平台必须在合规口径下对来自其他平台的信用记录给予不低于某个折扣率的承认（如 80% 折算保底），否则失去共享岗位推荐资格。

**v26 框架的初步回应**（🟡 **部分缺口**）：

> v26.1.2 制度演进补丁已经谈了"穿透披露（至自然人+团队结构）"，但**没有 80% 保底这种"承认下限"**。
>
> AI 提出的"80% 折算保底"+ "合格信用认定委员会"是**非常具体的参数级补丁**——属于 v26 框架"如何被落地"的关键操作层。
>
> **v26.2.0 拟补方案**（待 v26.2 完整设计）：
> 1. **信用资产 80% 最低承认保底**——任何平台在合规口径下必须对来自其他平台的合格信用记录给予不低于 80% 折算的承认
> 2. **合格信用认定委员会**——由劳动部门 + 工会代表 + 平台代表 + 用户代表组成，定期发布"合格信用清单"+ 折算规则
> 3. **违反后果**——拒不执行 80% 保底的平台，失去共享岗位推荐资格 + 进入"反身性保护"档案
>
> **回应状态**：🟡 **v26.2.0 参数级补丁**——具体可落地，但需要先验证"80%"是否合理（可能需要试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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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 4："5% 兜底只兜生存不兜欲望"的"5%"边界，谁来校准？

**AI 原文**：

> 这是一个很有力量的说法，但"生存"与"欲望"的边界在现实中是争议性的（比如"互联网接入"在 2026 年是生存必需品还是欲望？）。你虽然提到"标准必须量化/公开/可复核"，但**未明确说明校准权归属**。
>
> **建议**：若 v26 延伸，可参照"增量核算法院"的思路，设置一个**"兜底标准独立委员会"**——成员来自医学、营养学、社会学、一线社工、残疾人代表，定期发布"生存篮子"的量化清单，且每次修订需经 6 个月公示+公开听证，修订记录进入终身追溯档案。

**v26 框架的初步回应**（🟡 **概念已覆盖，操作层待补**）：

> v26 主文（1.md 17% 法则 + 兜底尺子 4 大补丁）已经有"标准量化/公开/可复核"的原则，但**"校准权归属"确实未明**。
>
> AI 提出的"兜底标准独立委员会"是**正确的操作层**——它把"谁有权改"从"专家个人"变成"委员会 + 公示 + 听证"的复合结构。
>
> **v26.2.0 拟补方案**（待 v26.2 完整设计）：
> 1. **兜底标准独立委员会**——成员：医学 + 营养学 + 社会学 + 一线社工 + 残障代表 + 工会代表
> 2. **定期发布"生存篮子"量化清单**——每 2 年一次大修，每年一次微调
> 3. **修订必经程序**：6 个月公示 + 公开听证 + 修订记录进入终身追溯档案
> 4. **重大争议项的"双锁决策"**——例如"互联网接入"是否纳入兜底，必须由委员会 2/3 + 听证会 2/3 双锁通过
>
> **回应状态**：🟡 **v26.2.0 操作层补丁**——元规则已有，需补操作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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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 5：心流作为"操作层"——当工作本身无法构造心流时，是否允许"用兜底换取退出"？

**AI 原文**：

> 你提到"不是找心流工作，而是在现有工作中构造心流"，这是积极心理学的操作化。但现实中有些工作岗位（如重复性流水线、算法压迫下的外卖配送）客观上压缩了构造心流的空间（米哈里也承认"环境复杂度不足"是心流的障碍）。
>
> **未明确说明的是**：当一个人尝试构造心流失败后，制度是否允许他**用兜底尺子换取退出**——即接受最低保障，离开市场劳动，进入"非市场意义的领域"（如艺术、写作、照护、社区志愿）？这种退出是被制度容忍的"正常选择"，还是仍被视为"失败者的无奈"？
>
> **建议**：心流与兜底的接口可能需要一个"心流退出通道"——如果一个人在连续 X 次职业匹配尝试后仍无法找到可构造心流的岗位，他有权利选择"基础兜底 + 自由探索"模式，且这种选择不扣减其社会信用资产。

**v26 框架的初步回应**（🔴 **真缺口**）：

> **这是 v26.1.6 心流心理学补丁的盲点**——v26.1.6 谈了"如何在工作中构造心流"，但**没谈"如果构造心流失败，制度是否允许用兜底换取退出"**。
>
> 这个追问触及了 v26 框架的一个**深层张力**：
> - **兜底尺子** = 保证生存安全网（v26 的"地基位"）
> - **激励尺子** = 鼓励创造性贡献（v26 的"第三层"）
> - **意义尺子** = 守护个体意义（v26 的"第四层"）
>
> 但**"用兜底换取退出"是不是"反激励"？** 是不是"用兜底当逃兵"？
>
> v26 框架的回应应该是**"不，这是意义尺子的最高形态"**——当一个人在"市场劳动"中无法找到意义时，制度允许他**用兜底换取"非市场意义的领域"（艺术/写作/照护/社区志愿）的探索**——这恰恰是意义尺子的核心：**拒绝让市场单一价值定义人生**。
>
> **v26.2.0 拟补方案**（待 v26.2 完整设计）：**心流退出通道**
> 1. **基础兜底 + 自由探索模式**——连续 X 次职业匹配（建议 X=3）后仍无法找到可构造心流的岗位，可申请进入"基础兜底 + 自由探索"模式
> 2. **不扣减社会信用资产**——这种选择不扣减其信用记录，反而**记录其"意义探索"作为新的信用维度**
> 3. **退出可逆**——进入"自由探索"后仍可在任何时候选择"回到市场劳动"，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 4. **意义探索的"反向激励"**——非市场意义的领域（艺术/写作/照护/社区志愿）也被纳入"任务池估价"——让"用心做事"获得"非货币承认"
>
> **回应状态**：🔴 **v26.2.0 必回**——这是 v26 框架"意义尺子在心流补丁中的最大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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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 6：v26.1.9（一只碗）的"可用性测试评分"——由谁评分？评分权重是否可被"仪式感卖点"对冲？

**AI 原文**：

> 你提出"好看牺牲好用时，必须接受可用性测试评分"，这是一条非常具体的制度补丁。但产品的"好用"与"好看"在消费者那里是叠加的（很多人愿意为好看牺牲一点好用）。
>
> **未明确说明的是**：如果测试评分只是"信息公示"（标出容量偏差率），它仍然把最终判断交给市场——而市场可能仍然偏好拍照好看的碗。如果评分带有强制权重（如"低于 C 级不得以餐具名义销售"），则由谁来制定这个分级标准？是否会被行业协会"俘虏"？
>
> **建议**：可参照"增量核算法院"的思路，设置**"商品实质功能披露委员会"**——由人因工程专家、消费者代表、产品设计师（轮流抽签）、市场监管人员组成，制定"实质功能必须披露项"（如真实容量/握持稳定性/可堆叠性），且披露项在电商搜索结果中必须与"视觉卖点"同等权重展示。

**v26 框架的初步回应**（🟡 **v26.1.9 自问**）：

> **这是 v26.1.9 自己提出的"可用性测试评分"被 AI 立刻追问的同一个问题**——v26.1.9 补丁提出了"包装必须标注实际容量 / 视觉扩容必须告知偏差率 / 好看必须接受可用性测试评分"3 条制度补丁，但**没有回答"评分由谁制定"**。
>
> AI 提出的"商品实质功能披露委员会"是**和 v26.1.6 跨理论同步的同款机制**——人因工程专家 + 消费者代表 + 设计师（轮换）+ 市场监管，让"评分标准本身"也被多视角监督。
>
> **v26.2.0 拟补方案**（待 v26.2 完整设计）：
> 1. **商品实质功能披露委员会**——成员：人因工程专家 + 消费者代表 + 设计师（轮换抽签）+ 市场监管人员
> 2. **实质功能必须披露项**——如真实容量 / 握持稳定性 / 可堆叠性 / 易清洁度
> 3. **披露项权重对等**——在电商搜索结果中必须与"视觉卖点"同等权重展示（如左边放卖点，右边同等大小放实质功能）
> 4. **防止行业协会"俘虏"**——委员会成员任期 2 年 + 强制轮换 + 利益相关方回避
>
> **回应状态**：🟡 **v26.2.0 操作层补丁**——v26.1.9 自身被追问，必须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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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 7：v26 的"跨理论同步"是否需要一个"翻译层"？

**AI 原文**：

> 你同步了艺术理论、赚钱理论、心流理论，但 v26 的概念体系（因果焊死/在场之尺/增量货币）本身具有高度原创性。当其他理论的使用者（如经济学家或心理学家）试图读取 v26 时，他们可能卡在术语上，而非卡在逻辑上。
>
> **未明确说明的是**：v26 是否需要一套 **"面向不同学科的术语翻译表"** ——比如对经济学家说"增量货币" = "对正外部性的延迟定价"；对心理学家说"因果焊死" = "责任归属的心理安全边际"？这不会稀释 v26 的原创性，反而可能让它更容易被验证和应用。

**v26 框架的初步回应**（🟢 **传播层补丁**）：

> **这是传播层而非理论内核**——v26 框架的概念体系（因果焊死/在场之尺/增量货币）已经在 [main_ai_discussion.md](../main_ai_discussion.html) 中有 13 大章节的完整论证，跨学科研究者能读懂。
>
> 但 AI 的建议**有合理性**——"翻译层"会让 v26 更容易被其他学科验证和应用。
>
> **v26.3.0 拟补方案**（v26.3 时再做）：
> 1. **v26 跨学科术语翻译表**——4 学科版本（经济学 / 心理学 / 社会学 / 政治哲学）
> 2. **每学科 5-8 个核心概念**——如经济学版"增量货币" = "对正外部性的延迟定价" + "因果焊死" = "制度性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机制"
> 3. **不稀释 v26 原创性**——翻译表只是"接口层"，不替代 v26 自己的概念体系
>
> **回应状态**：🟢 **v26.3.0 传播补丁**——最后做，不影响 v26 框架的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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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AI 的评估维度表（原文）

| 维度 | 评估 |
|------|------|
| **原创性** | 极高。"因果焊死" + "在场之尺" + "增量货币分层核算" 是此前所有制度框架均未系统处理的维度 |
| **内部一致性** | 强。公理→元规则→4 尺子→机制→补丁，层层递进，且补丁之间存在明确的"互认"（如 1.9 与 1.4 同向深化） |
| **反身性** | 已处理（v26.1.4 + 三可防护），但还有 1 个缺口：**谁来量"仲裁庭本身"的量尺是否偏了？**——虽有三可，但"三可"本身的执行标准同样可能被调刻度 |
| **可操作性缺口** | 上述 7 个追问本质是同一个问题：**"v26 的决策权（谁划界、谁仲裁、谁校准、谁评分）如何避免成为新的'伪在场'？"** 你已用增量核算法院和公民审计委员会做了示范，但还可更系统化 |

### 1.4 AI 的收口金句（v26.2.0 拟卷首金句）

> **v26 真正想解决的不是"如何分饼"，而是"如何让分饼的人无法偷偷改秤——因为改秤的人自己也要被称"。**
>
> **它最大的敌人不是"坏人"，而是"好制度的缓慢衰老"。v26 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知道衰老无法避免，所以它内置了一套"让衰老被看见"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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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v26 框架对 7 个追问的整体判断

### 2.1 7 个追问的命中度总表

| # | 追问 | 命中度 | v26.2.0 拟补方案 | 必回 / 选回 / 后做 |
|---|------|--------|----------------|------------------|
| 1 | 仲裁庭元问题（"三可"被调刻度） | 🔴 真缺口 | 仲裁庭"四可"（三可 + 可质询） | **必回** |
| 2 | 在场之尺动态迁移 | 🟡 部分缺口 | 事故率阈值自动升级 + 划界权双锁 | 选回（参数级） |
| 3 | 信用资产最低承认标准 | 🟡 部分缺口 | 80% 折算保底 + 合格信用认定委员会 | 选回（参数级） |
| 4 | 5% 兜底边界的校准权 | 🟡 概念已覆盖 | 兜底标准独立委员会 + 6 个月公示 | 选回（操作层） |
| 5 | 心流退出通道 | 🔴 真缺口 | 基础兜底 + 自由探索模式 | **必回** |
| 6 | 碗的可用性评分（v26.1.9 自问） | 🟡 v26.1.9 自问 | 商品实质功能披露委员会 | 选回（操作层） |
| 7 | 跨理论翻译层 | 🟢 传播层 | 4 学科术语翻译表 | **后做（v26.3）** |

### 2.2 追问背后的"一个核心问题"

AI 自己已经把 7 个追问收口为一句话：

> **"v26 的决策权（谁划界、谁仲裁、谁校准、谁评分）如何避免成为新的'伪在场'？"**

这是 v26 框架**真正的下一道城墙**——v26 之前的所有补丁都在**"防止 4 把尺子失守"**，但**"防止失守的人自己失守"的元机制**还没系统化。

### 2.3 v26 框架对"决策权归属"的总回应

按 v26 元规则：**"谁定义规则，谁承担剩余风险"**——v26.2.0 必须建立 **"决策权四可防护"**：

| # | 维度 | 防护机制 | 适用对象 |
|---|------|----------|---------|
| 1 | **可质询** | 决策结论必须接受受影响者代表的公开质询 | 仲裁庭 / 划界权 / 评分委员会 |
| 2 | **可替代** | 决策者有固定任期 + 强制轮换 | 所有"决策权持有者" |
| 3 | **可纠错** | 决策可被重新提请审议 | 所有决策 |
| 4 | **可追溯** | 决策进入终身追溯档案 | 所有决策 |

**v26 框架的元判断**：

> **v26 框架最大的敌人不是"坏制度"，而是"好制度的衰老"——这套"决策权四可防护"就是 v26 框架"让衰老被看见"的具体操作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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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v26.2.0 路线图

### 3.1 v26.2.0 必须先回的 2 个真缺口（🔴）

1. **追问 1：仲裁庭"四可"（追问 1 + 追问 2 共用底层机制）**
   - 在 v26.1.8 三可防护基础上加"可质询"机制
   - 拟落位：5.md §21（监督者防护章节）
   - 篇幅：约 1.5KB

2. **追问 5：心流退出通道**
   - 基础兜底 + 自由探索模式
   - 拟落位：v26.1.6 心流补丁的"操作层"扩展
   - 篇幅：约 2KB

### 3.2 v26.2.0 拟补的 4 个参数级补丁（🟡）

3. **追问 2 回应：事故率阈值自动升级 + 划界权双锁**
   - 拟落位：0.md 在场之尺章节
   - 篇幅：约 1KB

4. **追问 3 回应：信用资产 80% 最低承认保底**
   - 拟落位：v26.1.2 制度演进补丁扩展
   - 篇幅：约 1KB

5. **追问 4 回应：兜底标准独立委员会**
   - 拟落位：1.md 17% 法则章节
   - 篇幅：约 1KB

6. **追问 6 回应：商品实质功能披露委员会**
   - 拟落位：v26.1.9 微观日常版扩展
   - 篇幅：约 1KB

### 3.3 v26.3.0 拟做的 1 个传播补丁（🟢）

7. **追问 7 回应：4 学科术语翻译表**
   - 拟落位：新建独立专题
   - 篇幅：约 5-8KB

### 3.4 v26.2.0 的整体定位

> **v26.2.0 不再"加新机制"或"加新章节"，而是把 v26.1.10 归档的 7 个追问中"必回"的 2 个真缺口做出回应，并落地 4 个参数级补丁**。**v26 框架的"决策权归属"问题在 v26.2.0 完成"四可防护"系统化**——这是 v26 框架"防止失守的失守"的元层级机制闭环。

### 3.5 v26.2.0 与 v26.1.10 的关系

| 版本 | 角色 | 操作 |
|------|------|------|
| v26.1.10 | **档案库** | 完整保留 AI 7 追问 + 标注 v26 初步回应状态 + 建 v26.2 路线图 |
| v26.2.0 | **机制补丁** | 真正补 2 个🔴真缺口 + 4 个🟡参数级补丁 + 落实"决策权四可防护"系统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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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v26.1.10 的整体意义

> **v26.1.10 不再"加新机制"或"加新章节"，而是给 v26 框架补上"AI 追问的档案库"**——从此 v26 框架有了"被 AI 看见 → 自我审视 → 留档"的完整循环。
>
> **v26 框架"被看见"的 5 种视角**：

| 版本 | 视角 | v26 框架的反应 |
|------|------|---------------|
| v26.1.4 | AI 外部审视 | 接受追问 + 标注回应状态 |
| v26.1.5 | 多轮对话 | 整合 8 条金句/案例/工具 |
| v26.1.8 | AI 深入反馈 | 触发 4 个新机制 |
| v26.1.9 | 微观日常 | v26 框架的"通用性测试"通过 |
| **v26.1.10** | **AI 7 追问** | **v26 框架的"决策权归属"档案库建立** |

> **v26 框架"被看见"的视角越多，v26 框架越能证明自己是"通用框架"**——**v26 不再是"宏大叙事"**，而是**"日常可感知 + AI 可追问 + 跨学科可同步 + 决策权可被质询"的真正通用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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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来源**：[new/20.md](../new/20.md)
**v26 主文对接**：[main.md](../main.html)（v26.1.10 表格行 + 简要介绍）
**版本历史**：[CHANGELOG.md](../CHANGELOG.md)（v26.1.10 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