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人几十年都在信访?理解这个问题,需要重新思考工作、保障与社会公平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很多人锲而不舍地信访?是真有诉求,还是已经魔怔了?
有些回答讲述了这样的故事:有人为了已经无法证实的历史待遇纠缠多年,有人反复提出不合理的补偿要求,有人明明已经得到调查答复,却始终不肯接受。
这些现象当然值得讨论。事实不成立的诉求,需要依据证据解释和处理;如果一个人始终拒绝任何反证,也不能因为他坚持了几十年,就认定他一定有理。
但是,如果我们只讨论这些人的性格、道德和心理,就可能忽略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为什么有些人会把自己的人生,长期投入到一场看起来收益很小、甚至明知希望渺茫的利益争夺中?为什么一个社会需要花费如此多的时间,让人们反复证明自己值得获得某种资源?
要理解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从生产力、体面生活时间、社会保障和公平分配的关系入手。
一、当生存机会有限,人们就会被迫争夺
假设有一个100人的大家庭。
这个家庭原来生产力很低,所有人每天都要工作8小时,才能获得足够的食物、住房,并照顾老人和孩子。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必须努力工作,否则就可能影响自己和家人的生存。
后来,技术进步了。
过去需要100个人工作8小时才能完成的事情,现在只需要一半的总劳动时间,就能完成。粮食生产更高效了,机器承担了大量劳动,医疗、教育和生活服务也变得更加高效。
如果社会需求没有同比增长,那么维持原有生活水平所需要的必要劳动,就可能从每天800人时下降到400人时。
这时,社会面临一个选择。
一种方式是,让部分人继续每天工作8小时,另一部分人失去工作机会。
另一种方式是,重新分配劳动时间,让更多人参与必要劳动,每个人平均每天工作4小时。
两种方式都可能生产出相同数量的基本生活资料,但对人的生活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
第一种方式可能使部分人收入增加、工作时间不变,却让另一些人失去收入来源。
第二种方式则有机会让更多人获得就业机会,同时把生产力进步转化为休息时间。
这里的关键在于:生产力提高以后,社会不再需要原来那么多劳动,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的生活需求已经消失。
我们仍然需要食物、住房、医疗、教育、养老、育儿和公共服务。只是满足这些需求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能减少了。
而且,计算必要劳动不能只看工厂和办公室,还要考虑家务、照护、交通、获取公共服务等劳动与生活付出。
如果维持体面生活所需要的总劳动时间已经减少一半,那么人均劳动时间就有理由趋向原来的一半,而不是默认所有人继续工作8小时。
这不是要求每个岗位每天必须恰好工作4小时,而是要求社会通过轮班、岗位共享、技能培训和劳动组织调整,让总体劳动时间与真实需要相适应。
二、为什么生产力进步了,人们却还在激烈竞争?
问题在于,生产力进步和生产力成果的分配,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机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人工智能可以减少脑力劳动,自动化可以减少重复劳动。
但技术节省下来的时间,并不会自动成为每个人的自由时间。
它也可能变成更多产量、更高利润、更激烈的市场竞争,或者少数人掌握更多资源,而其他人面临失业。
如果一个人必须通过工作获得住房、医疗、养老和家庭生活所需的全部资源,那么即使社会总体上已经不需要那么多劳动,他仍然必须努力争夺工作。
如果失去工作就意味着生活水平急剧下降,那么他就很难拒绝加班,很难承担失业风险,也很难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于是,社会可能出现一种矛盾:
生产力已经能够减少必要劳动,但制度仍然要求人们通过长时间工作来证明自己有资格获得生活资料。
这就形成了无效竞争。
一个人多工作两小时,可能只是为了不输给竞争对手;一家公司引入人工智能,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裁员,却没有相应缩短其他人的工作时间;所有人都在提高效率,最后却可能没有人真正获得更多休息。
这很像一场军备竞赛:每个人都害怕自己停下来就会落后,于是所有人都必须继续投入资源。
结果是,个体看起来都在努力,社会整体却未必因此获得相应的幸福改善。
如果生产力进步没有转化为更短的劳动时间、更稳定的生活和更多的自主选择,那么我们就必须追问:这些进步究竟由谁享有?
三、信访只是这种利益竞争的一种可能表现
现在回到信访问题。
一个人长期信访,可能有很多不同的原因。
他可能确实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希望获得应有的补偿。
他可能误解了历史事实,或者已经无法提供足够证据。
他也可能面临养老、医疗、家庭关系或其他现实困难,希望通过信访获得帮助。
还有一种情况是,最初的经济诉求已经逐渐变成了对尊严和身份的执着。即使后来出现了反证,他也很难承认自己过去的判断有误。
这些情况必须分别处理,不能混为一谈。
但从社会机制来看,我们还应该追问:为什么某些人会把大量时间投入到反复争取利益的活动中?
因为对一个缺乏稳定生活来源的人来说,某项待遇可能不仅意味着多拿一点钱,还意味着未来是否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是否能够养老、是否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失去了一项重要资源,而正常渠道又无法让他确信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时,他就可能不断重复申诉。
如果他发现持续纠缠比正常申诉更容易获得关注,某些行为就可能进一步被强化。
反过来,如果他的生活已经有可靠的基本保障,正常申诉渠道又能以较低成本核实事实,那么他就不必把全部人生押在一项诉求上。
这并不意味着有保障的人不会贪婪,也不意味着生活困难的人就会违法。
它说明的是:人的行为不仅取决于道德,还受到生存压力、机会结构和制度激励的影响。
因此,治理信访既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也需要降低合理诉求的处理成本,防止生活困难与权益争议相互纠缠。
四、社会公平,不只是每个人分到多少钱
传统的公平讨论经常关注收入、财产、待遇和机会。
这些当然重要,但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了获得这些资源,每个人究竟需要付出多少时间?
假设两个社会的居民收入相同。
在第一个社会,人们每天工作8小时,还需要花费很长时间通勤、排队、办理手续,并且担心失业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在第二个社会,人们每天平均只需工作4小时,基本公共服务容易获得,失业时仍然有基本保障。
即使两个社会的货币收入相同,它们给人的实际生活也可能完全不同。
因为人的生命时间是有限的。
一个人获得的工资,并不能完全说明他为了获得工资付出了什么;一项公共服务价格低,也不能说明获得它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因此,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更全面的概念:体面生活时间。
体面生活时间关注的是,人们为了实现体面生活,究竟需要付出多少劳动时间,以及多少交通、获取服务、家庭照护等额外时间;同时,也要关注人们能够获得多少真正属于自己的休息时间。
它不是把人的所有价值压缩成一个数字,而是从多个维度考察生活成本。
一个社会是否公平,不仅要看人们最终分到了什么,还要看不同的人为了获得这些资源,需要付出多少不可逆的生命时间。
如果生产力已经大幅提高,却仍然要求所有人通过同样长的工作时间争取生活机会,那么这种制度就值得重新审视。
五、自由,不只是可以选择做什么
我们经常把自由理解为:一个人可以选择工作、创业、消费或者休息。
但如果一个人不工作就无法支付房租,不加班就可能失去工作,不接受不合理条件就无法维持家庭生活,那么他名义上拥有选择,实际上却没有多少拒绝的能力。
真正的自由,不只是法律允许一个人说“不”,还包括他说“不”之后,是否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基本保障与缩短工作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可以降低失业、疾病和养老带来的生存风险。
缩短正常工作时间,则可以减少人们为了获得收入而必须交出的时间。
两者共同作用,才可能让人们拥有更真实的选择。
当然,自由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无条件获得所有想要的资源。社会仍然需要面对资源约束、劳动分工和不同需求之间的冲突。
但在基本生活已经能够以较少劳动满足的条件下,继续要求人们通过过度竞争才能获得生存机会,就不能仅仅用“市场竞争如此”来解释。
我们还应该问:有没有可能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让人们在不损害社会必要生产的情况下,拥有更多选择?
六、为什么必要劳动岗位应该优先考虑就业困难者?
如果社会确实需要的总劳动时间已经减少,那么劳动分配就不能只考虑谁最能竞争、谁能工作更久、谁能接受更低的待遇。
还应该考虑:哪些人更需要就业机会?哪些岗位经过培训和辅助技术改造后,可以让更多人参与?
例如,一项服务每天需要连续运行8小时,并不意味着必须由同一个人长期承担全部工作。
只要技能、交接、安全和服务质量允许,就可以通过轮班、团队合作等方式分担劳动。
对于就业困难者,可以提供技能培训、合理便利和适合其能力的岗位,让他们参与社会必要劳动。
这既可能增加他们获得收入的机会,也能让他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活。
但是,优先提供就业机会,不意味着强行安排所有人就业,更不意味着把无法就业者排除在保障之外。
老人、重度残障者、暂时无法就业的人,仍然需要基本生活保障。
就业是获得收入、参与社会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但不能成为一个人是否有资格体面生活的唯一条件。
社会应该尽可能让有劳动能力的人获得参与机会,同时保证人们不会仅仅因为缺乏竞争能力,就失去基本生活。
这样才能减少人们被迫参与恶性竞争的压力,也可能降低部分由经济困境引发的社会风险。
七、共享生产力进步,不等于强行平均分配一切
这里还需要区分几个概念。
社会共享生产力进步,不意味着所有人的收入必须完全相同,也不意味着任何劳动都没有区别。
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技能要求、责任和风险。创新需要投入,某些服务需要长期培养专业人才,合理的激励机制也有存在的必要。
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存在收入差异,而在于这种差异是否导致一部分人必须过度劳动,另一部分人却长期无法获得基本生活机会。
我们可以保留创新奖励、技能差异和个性化消费,同时逐步把成熟技术带来的效率提升转化为社会普遍的时间收益。
例如:
- 对成熟的节省劳动技术,通过公共采购、行业推广和培训降低扩散成本。
- 在岗位和产出条件允许时,逐步缩短正常工作时间。
- 对必要的基础商品与服务,完善稳定、可负担的供给。
- 对就业困难者,提供参与必要劳动的机会。
- 对暂时无法就业者,保留基本生活保障。
- 对企业,不仅评价产值和利润,也关注生产率进步是否真正降低了劳动者的时间负担。
这样做的目标不是消灭所有竞争,而是把竞争限制在真正能够创造价值、改善生活的领域,而不是让每个人都为了避免落后而无限延长劳动时间。
八、如何评价一个社会的进步?
如果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提高了一倍,我们不应该只问GDP增长了多少、企业利润增加了多少、生产了多少商品。
还应该问:
第一,维持同样体面生活所需要的总劳动时间,下降了多少?
第二,这部分节省出来的时间,有多少转化成了普通人的休息时间?
第三,就业机会是否得到合理分担?是否有人因为生产率提高而失去收入,却无法分享技术进步的成果?
第四,人们是否拥有更稳定的生活保障,能够在不担心基本生活崩溃的情况下拒绝不合理的工作条件?
第五,为了获得住房、医疗、教育、养老和维护自身权益,人们是否还需要付出大量不必要的时间?
这些问题不能取代GDP、收入、就业率等指标,但可以补充它们无法完整表达的生活成本。
一个社会可以拥有很高的产出,却仍然让很多人缺少自由时间;也可能拥有很高的就业率,却让所有人陷入无效内卷。
所以,经济发展不仅要提高生产能力,还应该改善生产力成果的分配方式。
九、信访问题最终指向的,是社会如何组织共同生活
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有些人会几十年坚持信访?
有些人确实需要接受事实核查,有些诉求可能不成立,有些人也可能需要心理、家庭或社会支持。
但我们不能因此忽略另一层问题:一个社会是否能够以合理的成本处理真实纠纷,是否能够在争议之外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否让生产力进步真正减少了人们为了生存而付出的时间?
如果合理诉求必须经过多年奔波才能得到回应,那么制度需要降低纠错成本。
如果一个人因为失去收入来源而把某项待遇看得无比重要,那么社会需要考虑基本保障是否足够。
如果技术进步已经减少了社会必要劳动,却没有减少人们的工作时间,那么我们需要重新讨论劳动分配。
如果每个人都必须通过竞争证明自己值得生活,那么再多的道德教育,也很难彻底消除由生存压力产生的利益争夺。
这些问题并不能用一种政策全部解决,但它们共同指向一个方向:让制度更多地服务于人的生活,而不是让人的一生都用于适应制度所制造的竞争。
真正值得追求的社会进步,不是让每个人都更加擅长争夺有限的生存机会,而是让社会有能力用更少的必要劳动满足更多人的体面生活,让人们不必通过过度竞争才能获得自由。
当生产力进步到足以让必要劳动时间大幅下降时,我们就应该认真考虑:能否让正常工作时间逐步下降,让就业机会得到合理分担,让基本保障降低人们对生存风险的恐惧,并让每个人都拥有更多可以自主支配的生命时间。
这才是生产力进步、社会公平、自由与共享之间真正值得探索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