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问题出发: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吗?
有朋友在上一篇文章下面提出了三个问题:
1. 为什么要加入脑力劳动的价值?
2. 工业革命发生以后,活劳动变少,不变资本变大,为什么利润率还可能增加?
3.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活劳动的价值定义,是否存在“套娃”嫌疑?
这三个问题问得很好。
我觉得它们真正指向的,并不是“马克思到底对不对”这么简单,而是一个更基础的问题:
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理解“价值”?
如果把这个问题问到底,会发现:
劳动可能是价值的重要来源,但很难证明它是唯一来源。
而我现在更倾向于从“因果关系”重新理解这个问题。
一、先说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加入脑力劳动?
这个问题表面上是在问脑力劳动,实际上是在问:
不同类型的劳动,能不能用同一个尺度计算?
比如:
小明在工厂工作10小时。
小张设计了一套软件,也工作10小时。
两个人都是10小时。
那么他们创造的价值是不是一样?
显然不能简单这么说。
因为小张设计的软件,可能让整个工厂以后每年多生产100万元的产品。
而小明工作10小时,可能只完成当天的一项普通任务。
于是我们会发现:
劳动时间和最终结果并不是一回事。
这也是为什么,一旦把“劳动”作为价值计算的基础,就必须进一步解决:
体力劳动怎么和脑力劳动比较?
普通劳动怎么和复杂劳动比较?
熟练劳动怎么和不熟练劳动比较?
管理劳动怎么和研发劳动比较?
创造性劳动怎么和重复劳动比较?
如果最后必须把这些全部折算成某种统一的“简单劳动”,那么接下来就会出现一个问题:
这个折算比例从哪里来?
比如:
小张的一小时脑力劳动,究竟等于小明的5小时、10小时还是100小时?
如果这个数字最终还是通过市场工资、供需关系等东西来反推,那么我们就需要非常小心:
我们究竟是在用劳动解释价格,还是用价格解释劳动?
所以我的观点不是:
“脑力劳动不算劳动。”
恰恰相反。
我的观点是:
不要让“是不是劳动”承担它无法承担的全部解释任务。
二、我们真正需要区分的是:劳动和贡献
这两个概念经常被混在一起。
假设小明辛辛苦苦工作了10年。
最后失败了。
那么:
小明有没有劳动?
当然有。
但:
小明是不是因此产生了同等规模的经济结果?
不一定。
反过来:
一个工程师可能只修改了一行代码,却让整个系统效率提高了一倍。
他的劳动时间可能很短。
但他的因果影响可能非常大。
所以我认为应该把两个问题分开:
劳动尺:这个主体付出了多少不可逆的人力消耗?
贡献尺:如果没有这个主体,最终结果会发生多大变化?
劳动和贡献有关,但不是一回事。
这一区分非常重要。
三、第二个问题:机器越来越多,活劳动越来越少,为什么产出和利润仍然可能增加?
这个问题其实非常有力量。
假设最开始:
100个人 + 简单工具
一年生产100万元。
后来技术进步:
20个人 + 大量机器
一年生产300万元。
发生了什么?
活劳动减少了。
机器增加了。
但产出反而增加了。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机器在这个过程中究竟做了什么?
一种回答可以是:
机器只是过去劳动的凝结。
这个解释当然有它自己的理论体系。
但我觉得还有一个更直接的问题:
为什么一定要先规定机器不能产生独立的因果贡献?
我们完全可以做一个反事实实验。
假设:
有机器:
20个人可以生产300万元。
没有机器:
20个人只能生产30万元。
那么这台机器显然对最终结果产生了巨大的因果影响。
这并不意味着机器就是“人”。
也不意味着机器应该和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
它只是说明:
机器确实改变了结果。
因此:
因果贡献和道德主体资格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这是我认为“因果价值论”最重要的一个区分。
四、一个东西有因果贡献,不等于它就应该拿走一份钱
这里特别容易产生误解。
如果我们说:
“机器对生产有因果贡献。”
有人马上会问:
“那机器是不是也应该拿工资?”
不是。
因为:
因果贡献 ≠ 分配权利。
一台机器可能对生产有巨大的因果贡献。
但是:
谁拥有它?
谁制造它?
谁承担维修成本?
谁承担投资风险?
谁拥有它的产权?
谁决定它如何使用?
这些又是完全不同的问题。
所以:
识别因果贡献,只是第一步。
不能从:
“它造成了结果”
直接跳到:
“它因此应该获得多少财富。”
这正是我认为过去很多价值理论讨论容易混淆的地方。
五、第三个问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是存在套娃?
这是三个问题里面我觉得最值得继续讨论的。
假设一双鞋。
有人说:
它的价值由生产这双鞋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叫“社会必要”?
不是小明自己花了100小时,而是:
在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它通常需要多少时间。
可是这个“社会平均”从哪里来?
生产技术在变化。
企业在竞争。
有些企业效率高。
有些企业效率低。
效率低的企业会亏损。
效率高的企业会扩大生产。
最后形成新的社会平均。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
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到底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客观量,还是市场竞争过程产生的统计结果?
如果它本身需要通过现实市场不断调整才能知道,那么我们就需要谨慎地区分:
解释变量
和
事后统计结果。
否则就可能出现一种循环:
市场价格帮助我们判断什么生产方式是“社会必要的”。
然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被用来解释市场价格。
这就是评论者说的“套娃嫌疑”。
我觉得这个质疑至少值得认真面对。
六、但我不认为解决办法是简单地把“劳动价值”换成“效用价值”
这是我和很多传统价值理论争论可能不同的地方。
因为如果我们说:
“劳动不能解释一切,所以效用才是价值的唯一来源。”
其实只是把一元论从一个地方搬到了另一个地方。
我们马上又会遇到新的问题:
一个产品有很高的效用。
是谁让它出现的?
研发人员?
工人?
机器?
知识?
资本?
管理?
供应链?
自然资源?
制度?
运气?
甚至历史积累?
所以我更倾向于:
不要急着寻找唯一的价值来源。
先研究:
一个结果到底是怎样被共同造成的。
七、这就是“因果价值论”真正想解决的问题
比如一个小工厂生产100万元产品。
参与者有:
小明——生产。
小张——研发。
小王——管理。
一台机器——生产设备。
一套软件——控制系统。
一项专利——技术基础。
原材料——生产资料。
电力——能源。
供应链——运输和组织。
那么我们不需要先宣布:
“只有人有价值。”
也不需要宣布:
“只有消费者的主观效用有价值。”
而是可以先问:
如果没有小明,结果会怎样?
如果没有小张,结果会怎样?
如果没有小王,结果会怎样?
如果没有机器,结果会怎样?
如果没有软件,结果会怎样?
如果没有这项技术,结果会怎样?
这就是反事实因果分析。
它首先解决:
谁改变了结果?
而不是先规定:
谁才配被称为价值来源。
八、但这里马上会出现一个更大的问题:因果贡献不能直接相加
假设:
没有小明:
只能生产20万元。
没有小张:
只能生产50万元。
没有机器:
只能生产10万元。
如果简单计算:
小明贡献80万元。
小张贡献50万元。
机器贡献90万元。
加起来:
220万元。
可是最后产品只有100万元。
怎么办?
这说明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共同生产中的因果贡献存在重叠。
小明的贡献依赖机器。
机器的贡献依赖小明。
小张的技术又依赖机器和小明才能发挥作用。
所以:
因果贡献不是几个独立数字简单相加。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认为找到“因果贡献”以后,就可以自动得到一张公平分配表。
九、因此,“因果贡献”和“公平分配”必须分成两个问题
第一问:
谁改变了结果?
这是因果问题。
第二问:
共同产生的结果应该怎样分配?
这是制度问题。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例如:
一台机器对结果贡献很大。
但机器的制造者可能已经获得了报酬。
机器的所有者可能承担了投资风险。
工人可能承担了劳动损耗。
工程师可能承担了研发风险。
管理者可能承担了决策责任。
如果我们只拿“机器造成了多少结果”来分配,显然不够。
十、这也是为什么我最后会回到“五把尺子”
我越来越觉得:
价值分配本身可能就不应该只有一把尺子。
第一把:保障尺
一个人最低应该得到什么?
它解决的是:
生存底线。
第二把:劳动尺
这个主体付出了多少不可逆的人力消耗?
它解决的是:
投入。
第三把:贡献尺
如果没有这个主体,结果会发生多大变化?
它解决的是:
因果。
第四把:激励尺
今天这样分配,会让明天发生什么?
它解决的是:
未来。
这也正是稀缺性真正重要的地方。
十一、稀缺性不是贡献,但可以成为激励信号
假设小张掌握一种极其稀缺的技术。
这个技术可以让生产效率提高30%。
市场愿意给小张很高的收入。
这个收入不一定是在说:
“小张的因果贡献就是这么多钱。”
它可能还在传递一个信号:
这个能力非常稀缺,社会需要更多这样的人。
于是其他人开始学习。
学校开始培养。
企业开始培训。
更多人进入这个行业。
最后:
稀缺性下降。
这就是市场的激励功能。
所以:
市场价格不一定等于真实因果贡献。
但这不代表市场价格没有意义。
市场价格还承担:
发现稀缺性和引导未来资源配置的功能。
十二、第五把尺:意义尺
最后还有一个经常被经济学忽略的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追求这个结果?
假设一种技术让工厂效率提高30%。
如果它的结果是:
所有人工作时间减少。
商品更便宜。
生活更好。
那么社会当然有理由支持。
但如果效率提高30%的结果只是:
所有人必须工作得更快。
企业利润增加。
人的空闲时间反而减少。
那么我们就需要继续问:
效率提高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是意义尺。
但它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边界:
社会可以讨论公共目标,但不能用“社会意义”规定每个人应该怎样生活。
十三、所以回到评论者的三个问题
现在可以重新回答。
问题一:
为什么要加入脑力劳动?
我的回答是:
不是“加入脑力劳动”,而是不要把价值问题全部建立在劳动分类之上。
脑力劳动当然可以是劳动。
但劳动投入和因果贡献应该分开分析。
问题二:
活劳动减少、不变资本增加,为什么利润还可以增加?
我的回答是:
因为生产结果本来就可能是多个主体共同造成的。
机器、技术、知识、管理、劳动等都可能产生因果影响。
因此没有必要先规定:
只有活劳动才能成为生产结果的因果来源。
问题三: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是存在套娃?
我的回答是:
这个问题值得认真讨论。
如果一个概念需要借助市场结果才能不断确定,而它又被用来解释市场结果,那么确实需要警惕循环定义。
但解决办法也不一定是简单换成另一个“唯一价值本体”。
更好的办法可能是:
放弃寻找唯一价值来源,转而研究结果的因果结构。
十四、但“因果价值论”也不能假装已经解决了一切
这一点我尤其想强调。
我提出“因果价值”,不是为了创造一个新的万能公式。
因为因果分析自己也有困难:
共同因果会重叠。
反事实结果可能无法直接观察。
主体之间存在相互依赖。
历史路径会影响结果。
替代成本会影响贡献。
市场稀缺性会影响回报。
外部机会会影响谈判。
产权会影响收益。
制度会影响分配。
权力又会反过来改变制度。
所以:
因果分析可以告诉我们“谁改变了结果”,但不能单独告诉我们“谁应该拿多少钱”。
这反而是我认为必须保持的理论边界。
十五、真正的问题不是“谁创造了价值”,而是五个问题
所以,如果把今天的讨论再压缩一步,我会这样问:
第一:谁应该得到基本保障?
第二:谁付出了不可逆的劳动?
第三:谁真正改变了最终结果?
第四:怎样分配才能让未来产生更多好的结果?
第五:我们为什么认为这个结果值得追求?
这五个问题分别对应:
保障、劳动、贡献、激励、意义。
它们没有必要被强行计算成一个数字。
十六、所以我并不是想证明“劳动价值论错了”
我更想做的是另一件事情:
把“劳动”“贡献”“价格”“回报”“公平”重新拆开。
劳动可以创造结果。
机器也可以成为结果的重要因果条件。
技术可以改变生产能力。
知识可以产生长期影响。
资本可以承担风险并提供生产条件。
管理可以改变整个系统的运行方式。
市场可以发现稀缺性。
价格可以产生激励。
制度可以改变分配。
权力可以改变制度。
而人的基本生存又不能完全交给市场价格决定。
如果把这些东西全部塞进一个“价值”概念里面,我们最后一定会不断争论:
“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价值来源?”
但如果把它们拆开,问题反而清楚了。
结语:价值不是一个数字,而可能是一张因果关系网
也许我们真正需要寻找的,并不是:
“一个商品到底有多少价值?”
而是:
“这个结果是由谁、由什么、通过怎样的因果关系共同产生的?”
然后再进一步问:
“共同产生的结果,怎样分配,才能同时满足底线、尊重劳动、承认贡献、激励未来,并且符合我们愿意接受的社会目标?”
这时候,“价值”就不再只是商品上的一个数字。
它更像是一张网络:
劳动是其中一种投入,
机器是其中一种条件,
知识是其中一种结构,
管理是其中一种组织力量,
市场是其中一种反馈机制,
制度是其中一种约束,
而人,是这整个系统中能够感受结果、作出选择、改变未来的主体。
所以我越来越倾向于认为:
因果关系应该成为价值分析的起点,但不能成为分配规则的终点。
这可能正是“因果价值论”和“五把尺子”最终能够连接起来的地方:
因果价值论回答:结果是怎样被共同造成的。
五把尺子回答:我们应该从哪些不同角度评价这个结果,以及如何决定分配。
而一个真正成熟的理论,最重要的也许不是找到一个永远正确的答案。
而是知道:
什么时候应该用哪一把尺子,以及什么时候绝不能把一把尺子当成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