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本质,是谁有权定义?
看到一句话:
“权利的本质就是行使定义,对他人行使定义或对自己行使定义,就这么简单一句话,人人都在用。”
我觉得这句话非常有意思。
因为它看起来很简单,却可能触碰到了“权利”和“权力”背后一个非常底层的问题:
谁有权决定什么?
谁决定自己的时间怎么使用?
谁决定自己的身体边界?
谁决定自己的财产怎么使用?
谁决定一个组织怎么运行?
谁决定什么行为是允许的?
谁决定什么东西有价值?
谁决定谁应该得到多少?
谁决定规则应该如何解释?
这些问题表面上完全不同,但往下追,都会遇到同一个问题:
谁拥有定义权?
如果把这个问题继续推下去,我认为可以对“六把尺子理论”中的权力结构做一个重要补充。
一、什么叫“定义”?
这里的“定义”,不能只理解为给一个东西下词典定义。
更广义地说:
定义,就是确定一个对象的边界、规则、用途、意义以及行动方式。
例如:
我有一支笔。
我决定它用来写字。
这是对自己拥有的资源行使定义。
我有一块土地。
我决定它用来种粮食。
也是一种定义。
一个公司决定员工几点上班、如何完成工作:
这是公司对组织内部行为进行定义。
政府制定交通规则:
是在定义所有道路使用者的行为边界。
平台决定什么内容可以发布、什么内容能够获得推荐:
也是在定义用户能够如何使用平台。
所以,“定义”其实无处不在。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做。
二、对自己行使定义,就是自主
一个人说:
“我的时间,我自己决定。”
这是对自己的生活行使定义。
他说:
“我的身体,我自己决定。”
这是对身体边界行使定义。
他说:
“我要学习什么职业。”
这是对自己未来进行定义。
他说:
“我今天不接受这份工作。”
这是在行使退出权。
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
自由、自主、选择权、人格独立
背后其实有一个共同结构:
我有权定义自己的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选择权”在六把尺子理论中如此重要。
选择并不仅仅是“有几个商品可以买”。
更深一层的选择是:
一个人能不能定义自己的人生方向。
三、而当定义对象从“自己”变成“他人”,就开始出现权力
比如:
我决定自己的时间怎么安排。
这是自主。
但是:
我要求别人必须按照我的时间安排生活。
这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
老板规定员工的工作方式。
父母规定孩子的行为边界。
学校规定学生的行为规则。
政府制定社会规则。
平台制定用户行为规则。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一个主体正在定义另一个主体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这就是权力开始出现的地方。
因此可以得到一个非常简洁的区分:
对自己行使定义,是自主;
对他人行使定义,是权力。
当然,现实中的权利往往两者混合在一起。
比如签订合同。
我可以定义自己愿意提供什么。
你可以定义自己愿意接受什么。
最后双方共同定义一段关系。
所以契约其实可以理解为:
多个主体共同定义彼此关系。
四、权利冲突,本质上往往是定义权冲突
这可能是这个观点最有意思的地方。
比如:
我说:
“这是我的房子,我决定怎么使用。”
邻居说:
“你不能这样使用,因为会影响我的生活。”
这里发生了什么?
其实不是简单的“谁对谁错”。
而是:
两个人对于同一个行为边界拥有不同定义。
一个人定义:
“我可以这样做。”
另一个人定义:
“你不可以这样做。”
于是产生冲突。
再比如:
一个平台说:
“这是我的平台,我决定什么内容可以出现。”
用户说:
“我拥有表达自己的权利。”
这仍然是定义权之间的冲突。
因此很多社会冲突表面上是在争:
钱。
职位。
资源。
房子。
流量。
规则。
实际上更深一层可能是在争:
谁有权定义这个东西应该怎么使用。
五、所谓“越权”,本质上就是定义范围越界
这又可以和“六把尺子理论”中的越权概念直接连接起来。
一个人拥有某种权利,并不意味着:
他可以定义一切。
我可以定义我的时间。
但不能因此定义你的时间。
我可以定义我的财产如何使用。
但不能因此决定你的财产怎么使用。
平台可以制定平台规则。
但不能因为拥有平台,就无限定义用户生活中的所有事情。
政府可以制定公共规则。
但也不能因为拥有公共权力,就因此拥有对个人生活的一切定义权。
所以:
权利的边界,本质上就是定义权的边界。
而:
越权,就是把自己的定义权扩展到了本来不属于自己的范围。
这样,“越权”就不再只是一个政治学概念。
它同样可以发生在:
家庭。
公司。
学校。
平台。
社区。
组织。
甚至人与人之间。
六、所以真正重要的问题不是“有没有权力”,而是“谁定义什么”
社会不可能没有权力。
因为只要两个人共同生活,就一定需要解决:
谁决定什么?
例如: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
总得有人决定产品怎么做。
三个人共同居住。
总得决定公共空间怎么使用。
一个城市有几百万人。
总得决定道路怎么建设。
所以问题并不是:
如何消灭权力?
而是:
谁有权定义什么?
以及:
这种定义权的边界在哪里?
进一步还可以问:
谁可以修改这种定义?
谁可以质疑这种定义?
如果定义错误,谁能够纠正?
如果定义严重侵犯他人,谁能够退出?
这就进入了制度设计。
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定义权”往往比“分配权”更加底层
我们过去讨论权力结构,经常把权力分成:
定义权。
分配权。
执行权。
解释权。
责任归属权。
现在可以发现,它们其实可以被统一理解。
定义权
谁决定规则是什么?
分配权
谁决定资源怎么分?
执行权
谁决定规则怎么执行?
解释权
谁决定规则究竟是什么意思?
责任归属权
谁决定出了问题以后谁承担责任?
它们虽然表现不同,但都在回答:
谁能够对某一个环节行使最终定义?
因此:
分配权,是对利益流向进行定义。
执行权,是对行为方式进行定义。
解释权,是对规则意义进行定义。
责任归属权,是对责任边界进行定义。
而定义权是它们更底层的共同结构。
八、这也让“价值定义权”变得非常重要
我们前面讨论过一个问题:
谁定义价值?
现在可以进一步理解。
如果一个人能够决定:
什么算贡献?
什么不算贡献?
什么劳动值得奖励?
什么劳动不值得奖励?
什么东西值100元?
什么东西只值10元?
谁应该得到利润?
谁应该承担成本?
那么这个人实际上拥有的,不只是“分钱的权力”。
他拥有的是:
定义价值的权力。
这可能比单纯拥有财富更加重要。
因为财富解决的是:
我现在拥有什么。
而价值定义权解决的是:
什么东西未来可以被认为有价值。
所以:
谁定义价值,谁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价值如何流动。
这就是为什么“价值定义权”应该成为六把尺子理论中权力结构的重要观察对象。
九、商业平台也是一种“定义权”
这又可以和我们之前讨论的商业闭环连接起来。
一个大型平台可能拥有:
用户。
流量。
推荐算法。
支付系统。
数据。
交易系统。
信用体系。
于是它不仅仅是在提供服务。
它实际上还可以定义:
什么产品能够被看见。
什么内容能够获得流量。
谁能够进入市场。
什么行为会被限制。
什么产品容易成交。
谁更容易获得用户。
因此:
平台掌握的不只是流量,也可能掌握一部分市场定义权。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前面讨论:
生产资料越来越容易复制以后,稀缺性可能转移到商业入口。
普通人可能已经有:
电脑。
AI。
软件。
知识。
技能。
甚至有自己的产品。
但如果没有市场入口:
生产 → 变现
仍然可能被卡住。
于是:
生产资料的控制,可以影响谁能生产;商业入口的控制,可以影响谁能把生产变成收入。
这其实是两种不同的定义权。
十、所以“资产”也需要重新理解
一个人拥有资产,并不意味着他拥有完整的经济自主权。
因为资产要真正产生价值,还需要:
生产入口。
市场入口。
交易入口。
变现入口。
因此我们之前提出的:
人人有资产
还需要继续向前推进。
真正重要的目标应该是:
人人能够调用生产力。
进一步:
人人能够进入价值循环。
也就是:
资产
↓
生产
↓
市场
↓
交易
↓
收入
↓
再投资
↓
新的资产
↓
未来收入权
↓
更大的选择权
如果一个人只有资产,却没有进入价值循环的能力,那么他的资产生产转化率可能很低。
如果一个人能够生产,却没有市场入口,那么他的生产能力也很难变成收入。
所以:
经济自由不仅是拥有资产的自由,也是定义、生产、交易和退出的自由。
十一、真正值得警惕的,是“定义权不断集中”
这里可能出现一个比财富集中更加深层的问题。
财富集中意味着:
少数人拥有更多财富。
而定义权集中意味着:
少数人能够决定更多人的行为边界。
例如:
少数人决定谁能够生产。
少数人决定谁能够进入市场。
少数人决定什么能够被看见。
少数人决定什么被认为有价值。
少数人决定利益怎么分配。
少数人决定规则怎么解释。
那么即使这些人今天没有直接拿走所有人的财富,他们也可能通过定义规则影响未来的价值流动。
所以:
权力的深层表现,不一定是“我拿走你的东西”,而可能是“我决定你能做什么,以及什么东西能够获得价值”。
这也是为什么:
权力结构
必须和:
价值流动
放在一起观察。
十二、但“定义权”本身并不是坏东西
这里必须特别说明。
如果把所有对他人的定义都看成坏事,理论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因为社会协作本身就需要共同定义。
例如:
交通规则。
食品安全标准。
建筑规范。
合同规则。
企业流程。
产品标准。
这些定义实际上降低了人与人协作的成本。
问题不是:
有没有共同定义。
而是:
这个定义是否有必要?
谁参与了定义?
定义是否透明?
是否能够被质疑?
是否可以修改?
是否存在退出机制?
定义产生的成本由谁承担?
这就与六把尺子重新连接起来。
十三、六把尺子其实可以用来检查“定义权”
保障尺
这种定义是否把生存风险过度转嫁给普通人?
选择尺
一个人还能不能选择其他方案?
还能不能退出?
还能不能重新定义自己的生活?
劳动尺
这种规则是否把大量无意义的劳动成本转嫁给普通人?
贡献尺
拥有定义权的人,是否真的对系统贡献了相应价值?
激励尺
这种定义是否鼓励真正的创新和合作?
还是鼓励人们争夺“定义别人”的权力?
意义尺
这种制度最终让人变得更加自主,还是更加依赖?
于是六把尺子并不是告诉我们:
“所有权力都不好。”
而是在问:
这种定义权有没有越界?有没有产生合理的社会价值?有没有保留质疑、修正和退出的能力?
十四、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退出权”如此重要
如果一个人不同意某种定义,却完全无法退出,那么这个定义实际上就拥有了非常强的强制力。
比如:
一个平台制定规则。
如果用户可以很容易换平台,那么平台的定义权受到竞争约束。
如果用户离开以后:
所有客户都带不走。
所有数据都带不走。
所有信用都无法迁移。
所有生产资料都无法继续使用。
那么平台的定义权就会大幅增强。
因此:
退出权,本质上是在给定义权设置上限。
一个主体可以定义很多东西。
但如果别人能够离开,那么这种定义就必须面对竞争。
反过来:
当退出越来越困难时,定义权就越来越接近支配权。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之前说:
退出权比收入更值得观察。
因为收入只能告诉你:
“你现在得到了多少。”
退出权告诉你:
“你还能不能拒绝。”
十五、真正健康的制度,不是让一个人永远正确,而是让定义可以被改变
这就回到了“认知纠错”。
任何定义都可能错误。
政府可能错误。
企业可能错误。
专家可能错误。
平台算法可能错误。
多数人也可能错误。
所以一个成熟制度最重要的能力,不应该是:
永远做出正确的定义。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真正重要的是:
错误的定义能不能被发现?
能不能被质疑?
能不能被修改?
能不能被替换?
能不能退出?
因此我越来越倾向于把下面这句话作为理论中的元公理:
任何规则,都必须允许自身被质疑、修正、替换和退出。
因为:
不能质疑的定义,容易变成教条。
不能修改的定义,容易变成僵化。
不能替换的定义,容易变成垄断。
不能退出的定义,容易变成强制。
十六、于是可以得到一个很简单的权力模型
把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压缩以后,可以先问四个问题:
谁定义?
定义什么?
影响谁?
别人能不能拒绝?
如果一个人只能定义自己的生活:
这是自主。
如果两个人共同定义一段关系:
这是契约。
如果一个组织内部有人能够定义其他人的行为:
这是组织权力。
如果一个平台能够定义大量人的市场行为:
这是平台权力。
如果政府能够定义整个社会的公共规则:
这是公共权力。
如果一个主体不仅能够定义别人,而且别人无法质疑、修改或者退出:
那么定义权就开始从:
权力
走向:
支配。
十七、所以权利的边界,其实就是“我能定义到哪里”
这可能是这句话最值得保留下来的地方。
一个人的权利,不只是:
“我拥有什么。”
还可以理解成:
“我能够定义什么。”
我的身体,我可以定义。
我的时间,我可以定义。
我的劳动,我可以定义。
我的财产,在法律边界内,我可以定义。
我的人生方向,我可以定义。
但当我的定义开始影响别人时:
我的定义权就必须面对别人的定义权。
于是社会就出现了一个基本问题:
不同主体的定义权发生冲突时,谁来划定边界?
这就是制度。
结语:真正的问题,是谁有权定义我们的未来
我们过去讨论财富,经常问:
谁拥有钱?
讨论资本,会问:
谁拥有机器?
讨论平台,会问:
谁拥有流量?
讨论政治,会问:
谁掌握权力?
也许还可以继续向下追问一层:
谁有权定义?
谁定义生产规则?
谁定义市场规则?
谁定义价值?
谁定义贡献?
谁定义分配?
谁定义什么能够被看见?
谁定义一个人能够做什么?
谁定义一个人不能做什么?
甚至:
谁定义“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
权利的一个非常底层的表现,就是定义。
对自己行使定义,是自主。
共同定义,是协作。
对他人行使定义,是权力。
超出边界行使定义,是越权。
别人无法质疑、修改和退出的定义,则可能逐渐变成支配。
因此,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并不是没有定义。
恰恰相反,它需要大量共同定义。
但这些定义必须不断回答:
谁定义?
为什么由他定义?
定义到哪里?
谁承担定义产生的成本?
谁可以质疑?
谁可以修改?
谁可以退出?
最终,六把尺子理论所关心的,也许可以进一步浓缩成一句话:
一个制度究竟是在帮助更多人定义自己的生活,还是在让少数人越来越有能力定义别人的生活?
这可能比单纯问“谁拥有多少财富”,更接近权力结构的本质。
因为财富决定一个人现在拥有多少。
而定义权,决定的是:
一个人能够参与决定什么,以及未来能够成为谁。